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现对《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众华段:起点 E_110_度_57_分_49.223_秒,N_21_度_34_分_48.661_秒;终点 E _110_度_57_分_49.078_秒,N _21_度_34_分_56.719_秒;
奥克二期段:起点 E_110_度_57_分_49.674_秒,N_21_度_35_分_3.007_秒;终点 E_110_度_57_分_48.974_秒,N_21_度_35_分_11.437_秒;
华隆段:起点 E_110_度_57_分_49.223_秒,N_21_度_34_分_48.661_秒;终点 E_110_度_57_分_49.078_秒,N_21_度_34_分_56.719_秒;
独屋段:起点 E_110_度_55_分_47.669_秒,N_21_度_33_分_30.931_秒;终点 E_110_度_55_分_46.853_秒,N_21_度_32_分_56.290_秒;
创园路段:起点 E_110_度_55_分_47.345_秒,N_21_度_33_分_21.415_秒;终点 E_110_度_55_分_34.773_秒,N_21_度_33_分_21.410_秒;
国信产业园段:起点 E_110_度_55_分_47.297_秒,N_21_度_32_分_55.443_秒;终点 E_110_度_55_分_53.236_秒,N_21_度_32_分_47.279_秒。)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改公共管廊(鲁众华段、华隆段、奥克二期段)、完善公共管廊(独屋段敷设管道)、新建公共管廊(创园路段、国信产业园段新建管廊)、整改火炬气管道(重新敷设火炬气管道)。新建公共管廊长约1680米,占地10644平方米,总构筑物面积17252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同时分析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19106662686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riKadCBNDTf7zjfyE8Oxw?pwd=yiys
提取码: yiys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