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广东冠美铝业有限公司年50000吨铝型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东冠美铝业有限公司年50000吨铝型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冠美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茂名市高州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园二期金塘路(即茂名市长信不锈钢有限公司内)(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心经纬度:110.876517187°E,21.793646456°N
项目概况:租用长信公司的土地,建设氧化电泳车间、挤压车间2、喷涂车间2、喷漆车间和成品仓库,并且租用长信现有厂房作为挤压车间1、喷涂车间1和木纹转印车间。本项目主要生产线为挤压生产线、粉末喷涂线、喷水性漆生产线、木纹转印生产线和阳极氧化及电泳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MnlQ5n2ESRKbe6ZNVCsg
提取码:qre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茂名市高州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园二期金塘路广东冠美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茂名市高州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园二期金塘路广东冠美铝业有限公司
邮编:525000
电子邮件:1319443730@qq.com 电话:0668-62888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单位:广东冠美铝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