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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ZNMA-36、ZNMA-3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

2022-11-24 11:06:45 通知公告

茂名市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ZNMA-36ZNMA-37地块,位于茂名市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占地面积42387.9 m2。地块东至润富润滑油公司、鼎升建材公司,南至茂名市华驰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虾公岭村,西至碧桂园公园学府,北至环市南路。

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980年前地块主要为农田、坡地,1980年开始地块内农田陆续开挖变为水塘使用。2006年开始地块内部分水塘陆续回填,不作为水塘使用。

2006年地块北侧修建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m2,用途为商店,涉及汽修店,商店内无喷漆房。地块西侧中部的水塘(荣龙停车场区域)回填,回填土来源于茂南大道附近楼盘(莱茵春天、鸿景南苑等)。

2007年地块北侧的三个鱼塘(永安物流中转仓)回填,回填土来源于茂南大道附近楼盘(莱茵春天、鸿景南苑等)。同年地块南侧的鸿运停车场区域的林地平整,次年作为鸿运停车场使用,停放槽车和罐车,停车场内有维修区,维修区面积990㎡。

2009年地块西北侧区域的林地平整,作为吴木进预制场使用,预制水泥砖块。

2010年~2013年期间,永安物流中转仓和荣龙停车场区域在作为洛湛铁路砂石堆场,堆放砂石。

2014年,永安物流中转仓和荣龙停车场区域结束外租。永安物流中转仓将地块的西北角租赁于驰隆汽车城,作为新卡车销售场地;其余区域作为仓储物流区,搭建单层砖混结构物流仓库。荣龙停车场将场地作为停车场使用,停放文岭村区域的物流车辆,后建设有少量砖混结构物流仓库。

2021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陆续退出经营,并拆除建构筑物及地面硬化层(吴木进预制场区域地面硬化层未拆除)。

调查期间调查单位系统地收集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并多次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分析明确了地块的污染风险:

1)地块内的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鸿运停车场维修区和永安物流中转仓的外租商店(涉及汽修店)等区域,潜在污染因子主要为:石油烃(C10-C40)。

2)地块外潜在污染源为地块北侧162m的南海之鹰润滑油储罐区、东北侧315m的中石化加油站、东侧的汽修及零配件店铺区域和东侧的茂名市茂南润富润滑油实业有限公司,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3)本地块历史企业生活污水经企业建设的管网进市政污水管网,地块内南侧水渠历史上作为虾公岭村的雨水、污水排放渠,在疑似污染严重的位置布设地表水和底泥采样点。

根据地块内外历史沿革情况分析,使用系统网格布点法、随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样点的布设。将地块划分为重点区和非重点区,重点区为地块内涉及汽修的区域,占地面积为1990m2;其他区域为非重点区域,占地面积为40397.9m2

重点区按照网格布点法(40m×40m),布设调查点位3个;非重点区按照网格布点法(100m×100m)和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布设调查点位18个;另外,地块东侧林地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个作为对照点。

在地块内排水渠布设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

因此,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3个,地下水调查点位5个(其中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共用点位4个;对照井1个,位于地块外东侧),底泥采样点位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2个。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287~89日、2022812日进行,共计4天,在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采集土壤样品54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东侧林地布设2个对照采样点,共采集土壤对照样品2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表一45项。

底泥和地表水样品采集工作于2022815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内采集底泥样品2个,检测指标为 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表一45项。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样品1个(因W1断面无水,未采集水样),地表水检测指标29项:水温、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三氯甲烷、四氯化碳、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以P计)、铜、锌、氟化物(以F-计)、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于2022815~816日、202291日进行,共计3天,在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东北侧共采集地下水对照样品1个(不含平行样);进行pH值、浊度、水位、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碳酸盐、重碳酸盐、汞、镉、铅、砷、硒、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类、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在此期间,调查单位根据检测单位测量的稳定水位,绘制了地下水流向图,从而确定调查地块的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北向东南流动。

根据《茂名市站南片区ZN-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ZNMA-36ZNMA-37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因此本次地块调查土壤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进行评价;本次地块调查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对采样分析获得的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受检项目在土壤和地下水表现的特点为:

① 土壤和底泥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汞和砷检出率为100%,铅检出率为79.4%,镉检出率为91.2%,镍检出率为41.2%,铜检出率为38.2%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91.2%,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 27 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重金属六价铬均未检出。

② 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检出指标为17项,分别为pH值、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碳酸盐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硝酸盐氮检出率为87.5%,铅、铁检出率为25%,镉检出率为75%,锰检出率为50%。除了重金属锰有超标以外,检出的其他地下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评价及相应评价标准要求。地下水锰不属于毒理学指标,故无需对该类指标进行人体健康影响分析。

③ 地表水样品中,地表水检出指标为13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镉、氟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的各地表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及相应标准要求。本地块无地表水超标现象。

综上,地块土壤、底泥和地表水样品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除了重金属锰有超标外,检出的其他地下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茂名地区原生地质土壤重金属锰偏高,地下水锰不属于毒理学指标,无需对该类指标进行人体健康影响分析。故茂名市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ZNMA-36ZNMA-37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在初步调查阶段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委托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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