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现对《茂名爱尔眼科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爱尔眼科医院
建设单位:茂名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茂名市双山三路99号(商业部分)1-4层和茂名市双山三路103号2-4层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茂名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租赁茂名市双山三路99号(商业部分)1-4层和茂名市双山三路103号2-4层建设茂名爱尔眼科医院,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按照二级眼专科医院高标准进行建设,开展白内障、眼底病、角膜病、青光眼、斜视及小儿眼科、眼外伤、视光学等眼科专业。本项目设置床位82张,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预计接诊人数为100人次/日。专业为茂名市的眼病患者提供服务。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本项目属于眼专科医院,医疗机构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医疗设施建设能力。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新福三路101、103号首层10-12号房
联系人:黄建炼 联系电话:13902279551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wnlzRSZDg99yM9T1gG3Q
提取码:h7pd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