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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联产负极包覆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3-08-11 10:37:45 通知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现对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联产负极包覆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联产负极包覆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茂名华粤华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茂名市高新区茂名石化工业区一区北片B-03(茂名华粤华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110.961810°E21.583215°N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在现有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装置上开展技术改造,主要包括在现有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装置的基础上配套建设1.5万吨/年负极包覆材料联产单元、拆除并重新布置厂内部分设施、完善罐区及其他配套等。1.5万吨/年负极包覆材料联产单元原料为10万吨/年乙烯焦油综合利用装置精馏单元的产品重油,技改项目产能为15000t/a负极包覆材料、14000t/a炭黑原料馏分、26000t/a富含萘馏分。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了清洁生产及节水减排,以及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各种环保措施,废气排放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综上,在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华粤华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新区茂名石化工业区一区北片B-03

联系人:庞志庆   联系电话:19928681930

邮箱1871906757@139.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U7cwHc6_7YvQPYaQp2JMA

提取码:ulga

 

茂名华粤华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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